关于沪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19-02-21
索引号 :SY0024361660201900011 发布机构 :徐汇区人民政府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区政府文件 发文字号 :徐府〔2019〕22号 公开渠道 :网站
徐府〔2019〕22号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关于沪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公告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39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我辖区内沪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并公告如下:
一、沪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见下表:
沪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情况表 | |||||
沪春线K0+000~K2+200(2200米) | |||||
序号 |
行别 |
沪春线铁路起止里程 |
自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米) |
备注 | |
线路左侧 |
线路右侧 | ||||
1 |
双线 |
K0+000~K1+097 |
8 |
8 |
上海市
徐汇区 |
2 |
双线 |
K1+097~K2+200 |
8 |
8 |
上海市
徐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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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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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39号令)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2019年2月15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