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2-16 点击数: 35438
徐汇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当年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徐汇”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uhui.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漕溪北路336号,邮编:200030,电话:021-64872222转3637,传真:64872878,电子邮箱:xxgk@xh.sh.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徐汇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同时,全面落实《202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1年徐汇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政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推进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年初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会议决策等环节工作,不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合法性。2021年,徐汇区共有2项重大行政决策完成全部7个环节的公开工作。
优化政民沟通渠道。发挥随申办APP平台作用,以徐汇旗舰店为载体,在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建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便民咨询服务、人民建议征集、区政府实事项目征集等信息,不断提升政府开放透明度。
办好政府开放活动。2021年,虽然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政府开放活动依然有序进行。各部门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如加装电梯、“一网统管”、城管执法等,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
健全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经过对全区42个部门665条业务进行梳理分析,形成6810条标准公开目录。在区级部门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建设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居务公开工作。
集中公开“十四五”规划以及历史规划。归集区各部门历史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集中展示历史规划信息。发布2021年制定完成的十四五规划和各部门各专业领域的专项规划,实时上网公开。
集中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按照国家和本市财政部门要求,集中公开区各部门的财政预算以及财政决算情况,并通过专项栏目集中公开。
常态化公布疫情防控信息。发布更新区域疫情防控信息,定期发布疫情相关的民生保障信息以及核酸检测点等便民服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徐汇区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49件,其中自然人申请424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25件。此外,上年结转申请17件,均为自然人申请件。经汇总,已答复451件,其余15件申请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在已答复的451件申请中,“予以公开”225件,占比50%;部分公开6件,占比1%;不予公开20件,占比4%;“无法提供”134件,占总数的30%;“不予处理”8件,占比2%;“其他处理”的58件,占比13%。
2021年度发生有关本区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22件, 10件结果维持,1件结果纠正,11件尚未审结。年内发生有关本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1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对2010年以来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政府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公开属性认定,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予以转化公开,形成本部门本单位的重点制度文件汇编,并在区政府网站集中公开。
优化重点制度文件汇编系统。对2010年以来区政府和区府办发布的文件进行分析梳理,建立重点制度文件库,包含文件1186件。在此基础上,对库内文件按主题进行分类,共分为48类,通过搜索引擎的形式提供政策查询服务,切实提高政策查阅的便捷度。
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对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开展分析梳理,努力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2021年,共完成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34件。
持续提升公文主动公开率。2021年,徐汇区公文主动公开率从年初的92.6%提升至年底的97.8%,主动公开水平逐步上升,主动公开意识逐渐增强。
(四)平台建设情况
夯实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将专区运营和企业市民办事需求相融合,在提供依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公报免费发放、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常规服务外,还提供公众参与活动咨询报名、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问题收集等服务。此外,借助“一网通办”平台,探索建立政务公开在线服务体系,健全由政务公开办专人负责、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一键式”依申请公开特色服务。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不断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内容质量,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强化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便民服务的功能定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积极开展监督指导。按照《202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徐汇实际,制定并下发《2021年徐汇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指明方向。借助政务公开培训平台,指导职能部门做好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答复、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等工作。加强工作考核,按照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
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将《条例》和《规定》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组织开展区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培训,通过理论解释、案例讨论、分组交流等培训环节,进一步加深职能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2 | 1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286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134 | ||
行政强制 | 5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4768.33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24 | 25 | 0 | 0 | 0 | 0 | 44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15 | 10 | 0 | 0 | 0 | 0 | 22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1 | 0 | 0 | 0 | 0 | 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7 | 1 | 0 | 0 | 0 | 0 | 6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54 | 8 | 0 | 0 | 0 | 0 | 6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8 | 0 | 0 | 0 | 0 | 0 | 28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6 | 4 | 0 | 0 | 0 | 0 | 30 | ||
(七)总计 | 427 | 24 | 0 | 0 | 0 | 0 | 45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4 | 1 | 0 | 0 | 0 | 0 | 15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0 | 1 | 0 | 11 | 22 | 7 | 0 | 5 | 0 | 12 | 2 | 0 | 0 | 2 | 4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指南不够全面,政策解读质量不够高;二是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归集不全面;三是政民沟通渠道不够完善。
(二)整改措施
在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徐汇区认真分析,统筹协调,全面落实2020年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一是查漏补缺,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对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完善,对政策解读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包括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同步发布、对所有区政府发布的文件开展政策解读等),不断提高政策解读实效,为群众了解区域政策提供便利。二是狠抓落实,提升政务公开能级。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并集中发布本区各部门、各街道镇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在标准化专栏中以超链接等方式归集展示国家26个试点领域的具体信息等,以公开促规范,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级。三是搭建平台,畅通政民互动渠道。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为载体,提供在线咨询服务,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积极向居民群众介绍当前区政府开展的重点工作,如加装电梯、“一网统管”等,在取得群众理解的基础上,为政府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本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
2021年,徐汇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的各项决策部署,以《202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求为着眼点,主要完成以下五方面工作:
不断优化政务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对2010年以来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政府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公开属性认定工作,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予以转化公开,并形成本单位的重点制度文件汇编并在区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中的“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公开。严格把握公文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内部事务性和过程性公文应当主动公开。做好各类规划集中公开,主动公开本区、本系统“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完成历史规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期限、答复类型、答复方式等方面的规定,做到程序合法、答复规范、措辞得当。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逐步探索依申请公开答复风险内控制度建设,加强依申请公开申请答复时限管理,加强风险研判。
围绕发布解读回应全链条公开。一是提升政策性文件解读质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原则,推行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报送、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工作机制,对制定的政策措施出台背景,制定依据、涉及范围、主要内容、意义作用等群众关注点进行权威清晰的解读。徐汇区新增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均开展政策解读。优化解读内容和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视性和可感性,增加图示图解、政策简明问答、短视频等方式开展多元化解读。二是精准回应社会关切。密切关注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就学就医、食品药品、市场监管、住房保障等相关政策热点问题和企业群众关注关切的堵点痛点问题,在区政府网站政策发布页开放网民留言板功能,政策起草部门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和回应。推行政策施行后二次解读,对政策公布后出现普遍的疑惑点予以解答说明,针对性地开展二次深度解读。
推进高质量决策公开。一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影响的范围和程度,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根据决策事项,综合考虑地域、职业、专业、受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被征求意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保障公众参与结构的合理性;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在区政府网站以及“一网通办”等市民广泛使用的平台同步征求意见,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二是继续深化决策会议公开。年内邀请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4次,列席代表均不少于3人,原则上从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中选择重大政策措施类及重大民生事项类等决策作为公众参与议题,决策事项审议情况以及列席代表意见建议的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决策承办单位制作前期公众参与情况报告,载明履行公众参与程序的情况,特别是公众提出的主要意见的研究采纳情况,连同决策草案一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公开审议。
推动政府开放活动,不断提高政府透明度。一是落实全市的开放月活动。徐汇区对照市里的时间表,拟定8月份作为区政府的政府开放月,同时,区相关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要结合本单位以及场所设立固定时间和开放场所,并通过播放电子屏、发放宣传册等方式营造全市“政府开放月”良好氛围。区政府网站将开设“政府开放月”专栏,集中展示区政府以及相关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二是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年内徐汇区各部门分阶段分主题开展本部门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形成徐汇区2021年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清单,将相关开放活动的主题、开放的时间、开放的形式向社会做出预告。
强化平台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评估体系。一是完善政务服务专区功能建设,新增政府开放月和政府开放日(周)报名审核点、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点、政民互动平台搭建点三项功能。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专区服务能力建设,强化面向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定人群的便民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无障碍水平。二是强化组织培训和宣传力度。将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分级分类做好培训组织,将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体系。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季度简报工作,宣传典型案例、通报季度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