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徐汇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2-01     点击数: 13317

2023年徐汇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徐汇区国资委

2024年1月31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由徐汇区国资委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徐汇区国资委办公室,电话:6487815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区府办、区法制办统一部署下,区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奋力推进“建设新徐汇、奋进新征程”,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徐汇区有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企业和社会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概况

2023年区国资委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并做到100%全电子化率。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有: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委领导分工、部门文件、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财政相关信息、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徐汇区国资委信息公开途径包括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徐汇国资”公众号平台,形式包括文件、信息稿、图片等。通过主动公开信息,加强对归口管理企业业务管理及指导,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广泛监督,增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透明度,使社会公众更全面了解和关注区域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

2、信息主动公开内容

2023年,区国资委按照区政府要求,在徐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2023年信息公开要点要求公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2022年部门决算、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等。

全年在徐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稿41条,其中涉及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信息21条,国资委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财政信息12条。同时,2023年徐汇国资公众号,定期推送有关国资国企参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国资系统企业改革发展的信息,共计发布202篇,扩大徐汇国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度。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依申请信息公开概况

区国资委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基本涉及国资经营和监管相关信息。

2、依申请信息公开处理情况

在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规定,5件全部按时完成书面答复等工作。

在已答复的5件申请中,4件为“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为“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3年度区国资委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或额外支出。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23年度,区国资委收到1件对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结果维持不变。

(四)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区国资委继续抓好信息公开板块建设,做好及时上传和更新《机构信息》、《领导分工》、《政策文件》、《权责清单》、《财政信息》等栏目信息公开工作,受到社会、企业的关注和肯定。同时,继续运营《徐汇国资》公众号,作为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平台,扩大信息公开渠道,定期推送有关重大项目建设、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及国资国企改革的信息,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五)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1、落实国资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

2023年全年,区国资委继续落实《徐汇区国资委信息网站日常管理工作和责任分工制度》、《徐汇区国资委信息(网站)管理考核办法》和《徐汇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对《徐汇国资》公众号信息的签发流程,确保国资系统发布网上信息符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稳妥做好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信息宣传工作。

2、健全本部门信息公开组织运营机制

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由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积极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区国资委行政公文在制定、审议、审核环节中,由起草人在公文草拟稿中就先行提出公开属性的建议,由公文签发人最终确定其公开属性。区国资委加强委内工作人员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学习和培训,贯彻落实《徐汇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切实提高机关干部信息公开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135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二是区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相关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内部培训不够,缺乏系统性。

(二)改进措施

一是拓展丰富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强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中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拓展除文字信息外的图片、音频、影像信息公开服务,合理布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增加“一图读懂”国资国企工作、视频介绍重点项目等多种形式,做到图文并茂,数据清晰,切实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区国资系统企业相关涉及民生服务的有关信息,呼应群众期待,从而扩大公众参与度,增强公开实效,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三是通过加大培训力度,使各科室全面熟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要求、时限等内容,了解信息公开办理的具体流程,增强信息公开规范办理的法律意识,强化工作职责,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今后,区国资委将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加强与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人的沟通,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努力提高服务意识,依法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