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备案表(2026年)

发布时间: 2026-04-15     点击数: 3282

 

徐汇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备案表(2026年)

 

年度

普法

重点

内容

  1. 习近平法治思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0. 《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1.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22.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普法

主要

对象

■领导干部  ■公务员  ■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管理对象

■行政执法对象  □诉讼参与人  ■社会公众  ■未成年人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外地来沪务工人员  □其他

普法

重点

工作

项目

项目一:“红蕴天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全覆盖项目

责任部门:司法所

普法对象: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社会公众、未成年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

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覆盖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研讨,推动思想学习走深走实。加强大众化传播,依托辖区内普法宣传及法治文化阵地,开展内容丰富、参与便捷的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居民读懂习近平法治思想、培养法治思维,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

工作进度安排: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街道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依托21名居委法律顾问深入社区,结合居民区工作实际开展专题宣讲。同时利用法治文化阵地、宣传栏、电子屏等载体,常态化开展宣传展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项目二:“红蕴天平”系列普法项目

责任部门:司法所

普法对象: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管理对象、行政执法对象、社会公众、未成年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地来沪务工人员

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宪法、民法典等为重点普法内容,结合城市更新等重点任务所涉法律法规,面向机关、企业、学校、社区、消防等群体开展系统化法治宣讲。围绕民事主体的人身与财产关系,聚焦社会生活和基层治理中的热点问题,推动法律融入基层治理和群众生活。

工作进度安排:

每季度组织律师进社区,结合学雷锋日、三八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专题宣讲。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消防、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学校、法律进公共空间等活动,形成常态化、分众化、节点化的普法格局。

 

项目三:“红蕴天平”一站式解纷综治中心法治服务项目

责任部门:司法所、信访办、平安办

普法对象:公务员、行政管理对象、社会公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地来沪务工人员

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

综治中心各项法律服务实行全年常态化运行,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活动,形成日常服务不断档、节点活动有亮点的工作格局。通过整合信访接待、人民建议征集、家事调解、三所联动等功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法治服务。

工作进度安排:

日常常态开放信访接待,同步开展人民建议征集,专人负责收集梳理转办各类民生与治理建议。调解服务方面,专职调解员常驻,简单纠纷当场化解,复杂纠纷依托人民调解工作室、三所联动机制分类处置,并联动法院、检察院、公证处、律所等专业力量,构建调解、公证、诉讼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同时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宣讲普法活动,持续提升基层治理与法律服务效能。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