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4-16 点击数: 835
徐汇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备案表(2026年)
备案单位(盖章):徐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填表日期:2026.04
年度普法重点内容 |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党内法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普法 主要 对象 | R领导干部 R公务员 R行政执法人员 R行政管理对象 R行政执法对象 □诉讼参与人 R社会公众 □未成年人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外地来沪务工人员 □其他 |
普法 重点 工作 项目 | 项目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责任部门:办公室 普法对象:全局干部职工 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及进度安排:将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精神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项目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责任部门:法规科 普法对象:全局干部职工 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及进度安排:在全局范围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弘扬宪法至上精神。不断强化宪法意识,坚决维护宪法权威,真正做到在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内履行职责。把宪法列入党组中心组和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内容,党总支、各支部自行安排宪法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项目三:党内法规 责任部门:办公室 普法对象:全局干部职工 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及进度安排:加强纪律教育,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结合党内主题教育、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条例专题学习研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项目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责任部门:规划管理科、城市设计和风貌管理科、建筑工程审批服务科 普法对象:全局干部职工、行政管理对象、社会公众 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及进度安排: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重点宣传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及城市更新政策,增强群众的规划意识、公众参与意识和规划监督意识。结合徐汇区城市更新重点项目,构建多元融合的“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不断提升城区功能品质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项目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责任部门:自然资源科、土地储备中心 普法对象:全局干部职工、行政管理对象、社会公众 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及进度安排:重点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助力徐汇区城市更新和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结合“6.25全国土地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号召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土地资源,推动形成珍惜土地、科学利用的良好氛围。
项目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责任部门:行政执法科、法规科 普法对象:全局干部职工、行政执法对象、社会公众 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及进度安排:提高大众维护地理信息安全意识和国家版图意识。结合“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宣传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在法治保障下取得的成就及测绘法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