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备案表(2026年)

发布时间: 2026-05-19     点击数: 1085

徐汇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备案表(2026年)

 

备案单位:区司法局           填表日期:2026年5月19日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

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商事调解条例》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上海市安置帮教工作规定》

《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

《公证程序规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上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普法主要对象

领导干部  公务员  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管理对象行政执法对象  £诉讼参与人  社会公众  未成年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外地来沪务工人员  其他

普法重点工作项目及实施

项目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责任部门:政治处、依法治区秘书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普法对象:依法治区联络员(公务员)

具体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依法治区联络员政治理论水平及法治综合能力。在徐汇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新时代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中,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涉外法治、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题培训,严格落实做到“两个维护”。

工作进度安排: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区委依法治区年度工作要点。(时间节点:一季度)

2.推进区委中心组学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讲座及培训;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新时代法治能力提升培训。(时间节点:二季度)

3.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纳入“九五”普法重点内容。(时间节点:三季度)

4.结合宪法宣传周等,做好我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经验做法的总结、选树和推广。(时间节点:四季度)

 

项目二: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普法对象:社会公众

具体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

在“三八”维权月、侨界法治宣传月、反电信诈骗宣传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学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国际禁毒日、第三届上海市法治文化节、民法典宣传月、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爱鸟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妇女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养老防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依法治税、生态环境法典、宪法等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强化对市民群众,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供给,结合各类主题日,开展相关主题法治宣传。

工作进度安排:

1.开展春运、妇女维权等主题宣传。(时间节点:一季度)

2.以第三届上海市法治文化节、民法典颁布六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第三届上海市法治文化节暨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时间节点:二季度)

3.围绕生态环境法典,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时间节点:三季度)

4.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时间节点:四季度)

5.通过“陈小兜律师新媒体工作室”直播讲堂、漕宝路地铁法治文化长廊、徐家汇法治文化公园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及“法治徐汇”公众号等途径常态化开展各类主题普法宣传。(时间节点:贯穿全年)

 

项目三:行政执法相关普法宣传

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  普法对象:行政执法人员、社会公众

具体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强化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树立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托企业合规指引,帮助企业有效识别和应对生产经营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引导企业树立合规经营理念,增强法治意识,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工作进度安排:

1.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必训内容。(时间节点:一季度)

2.举办徐汇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新时代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解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等课程培训。(时间节点:二季度)

3.制定《徐汇区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经营指引》。(时间节点:二季度)

4.开展徐汇区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及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抽查考试。(时间节点:三、四季度)

5.结合行政执法监督日常工作,聚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程序规范等主题,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与案例研讨,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水平。(时间节点:贯穿全年)

 

项目四:行政复议普法宣传

责任部门:行政复议局   普法对象:社会公众、行政执法人员

具体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

行政复议在涉企服务点及基层服务点开展普法宣传。综合运用新媒体,宣传行政复议知识,在复议窗口采取主动告知、答疑解惑等方式,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知晓率。围绕重点行政领域,向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普法宣传与交流活动,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规范执法行为。举办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深化行政司法协同治理效能。

工作进度安排:

1.举办“三合一”活动,推动庭审实案教学与复盘评议相结合,深化行政司法联动,提升协同治理实效。(时间节点:第三、四季度)

   2.做好接待场所的常态化普法宣传工作,规范复议工作人员将普法融入复议各环节。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抓好线上普法宣传;在涉企服务点与基层服务点广泛宣传行政复议法律知识。(时间节点:贯穿全年)

3.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各项专题学习及主题研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时间节点:贯穿全年)

 

项目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调解条例》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普法对象:社会公众、调解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等

具体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

一方面,显著提高社会公众对人民调解、商事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理解度,普及“尊重当事人意愿、和解调解优先”等基本原则,引导公众在遇到矛盾纠纷时,优先选择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调解途径,切实感受“快捷响应、案结事了”的实效,提升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信任度和首选率。另一方面,通过深入宣传贯彻新出台的《商事调解条例》,加强对区域内商事调解组织的合规指导与专业支持,提升其规范化、专业化、国际化水平,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可信赖的商事纠纷解决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工作进度安排:

1.结合2026年人民调解员培训计划,对全区所有专职调解员进行《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人民调解法》《人民陪审员法》《商事调解条例》的宣传学习。(时间节点:贯穿全年)

2.结合街道(镇)居委法律顾问工作,指导街镇、居委在普法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中进行广泛宣传。(时间节点:贯穿全年)

3.结合人民调解日常化解社区、行业、专业矛盾纠纷案件过程,对居民、企业进行针对性的普法教育。(时间节点:贯穿全年)

4.用好“1个区级中心+13个街镇工作站”多元解纷工作阵地,对于各类当事人,积极宣传《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人民调解法》,扩大社会公众对调解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接受度,实现宣传效应的最大化。(时间节点:贯穿全年)

5.以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为契机,大力宣传《人民陪审员法》,夯实司法为民的基层基础。(时间节点:贯穿全年)

6.通过微信公众号、普法直播平台等多种形式做好《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人民调解法》《人民陪审员法》《商事调解条例》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市场主体的知晓度及参与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时间节点:贯穿全年)

 

项目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普法宣传项目

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科

普法对象: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和社会公众

具体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

通过普法宣传,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各项监督管理规定,主动接受教育管理,为早日成为守法公民、顺利融入社会奠定基础;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家属和社会公众对《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制度的知晓率和认知度,消除误解与偏见,逐渐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

工作进度安排:

1、结合每月主题教育,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普法集中教育。如为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法》普法教育,明确告知社区矫正有关的法律,相关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等;如聚焦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宣传矫正对象的个人合法权益保护;如结合禁毒日(6月26日),向矫正对象宣传防毒拒毒,远离毒品;又如结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讲解矫正对象就业权益等。(时间节点:每月,贯穿全年)

2、每季度召开法律援助帮教志愿者团队工作例会,研究近阶段矫正对象关注的法律问题,针对共性问题开展集中形式的普法教育,并对个性问题做到及时化解。(时间节点:每季度,贯穿全年)

3、常态化组织社区矫正中心场所开放日、未成年子女关爱活动等,向社区矫正对象家属、社会公众宣传《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制度,提高家属和社会公众对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知晓率和认可度,争取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此项工作。(时间节点:贯穿全年)

4、结合各个节日,如春节(2月)、清明(4月)、端午(6月)、中秋(9月)等,将传统文化教育融入社区矫正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帮助树立积极向上的价值观,促进顺利矫正。(时间节点:贯穿全年)

 

项目七:律师法系列普法宣传

责任部门:公服科       

普法对象:公务员、办事人员、律师事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具体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

组织本科室公务员、办事人员开展专题学习,切实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组织律师事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执业规范水平。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升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规范化水平。

工作进度安排:

1、结合日常工作及法律修改实施、上级单位学习要求,开展本单位、本科室公务员的专题学习。(时间节点:贯穿全年)

2、结合接听咨询、行政审批以及年度检查考核、案件专项检查等常态化工作,对日常管理、执业活动中的相关管理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时间节点:贯穿全年)

3、组织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开展学法活动,促进规范执业;组织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召开座谈会,就律师执业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交流研讨,切实提升依法执业水平。(时间节点:贯穿全年)

 

项目八:执业投诉、行政处罚相关普法宣传

普法对象: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及工作者、社会公众

责任部门:执业监管科

具体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

将普法融入执业投诉、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组织监管对象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向执法监管对象、社会公众开展以案释法,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执法公信力。

工作进度安排:

1、向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律师执业合规指引及案例分析培训。向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及从业者普及执业相关程序规定。对日常监管、执业投诉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管理对象进行针对性的普法教育。(时间节点:贯穿全年)

2、结合执业投诉、行政处罚案件处理,向当事人充分释法析理,告知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履行执法普法宣传教育。(时间节点:贯穿全年)

 

项目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普法宣传

责任部门: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 

普法对象:社会公众、未成年人、外地来沪务工人员、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

具体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

通过多渠道普法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首选率,让人民群众能就近获得专业的法律援助,了解相关申请条件、范围、程序、应递交的材料等。

工作进度安排:

1、在日常工作中适时宣传法律援助条件、范围、程序及应递交的材料;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客厅等公益活动,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日常收集撰写法律援助典型案例,通过线上等方式发布典型案例和宣发文章,做好以案释法宣传工作。(时间节点:贯穿全年)

2、在妇女节(3月)、学雷锋日(3月)、劳动节(5月)、重阳节(10月)、国家宪法日(12月)等节日,参与街道、社区组织的普法讲座、法律咨询等宣传活动。(时间节点:贯穿全年)

3、年底编纂法律援助案例集。(时间节点:第四季度)

4、建立“家门口”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现13个街道(镇)法援服务全覆盖,持续开展“法援护苗”“敬老助残”等主题活动,建立法律援助与社情民意联动机制。(时间节点:贯穿全年)

 

项目十:公证法系列普法宣传

责任部门:徐汇公证处    普法对象:社会公众

具体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

增强市民对公证法的认识,充分发挥公证等法律服务作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达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帮助人民群众更好地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工作进度安排:

1、做好公证处接待场所的普法宣传工作,通过播放各类普法宣传视频、印制公证法宣传资料等,把普法融入公证服务各环节。(时间节点:贯穿全年)

2、加强民法典婚姻家庭、继承篇在公证领域研究,宣传和发挥公证在意定监护、指定监护、临时监护以及遗产管理人等制度中的作用,并梳理典型案例开展释法析理。(时间节点:贯穿全年)

3、推进“时光延展师”徐汇公证品牌的打造,进一步发挥社区公证员、公证联络员在社区的基层普法作用。(时间节点:贯穿全年)

4、加强涉外法治公证、知识产权公证推进,突出“涉外财富传承公证服务中心”、“知识产权公证法律服务中心”的专业公证宣传功能。(时间节点:贯穿全年)

5、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及“徐汇公证嘚啵嘚”直播节目等途径抓好日常线上普法宣传,并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以及契合主题的故事,普及公证法律知识。(时间节点:贯穿全年)

填表人:李明玉                       联系方式:64686433

 

填表说明:1.法律、法规、规章请填写规范全称;2.普法主要对象可多选;3.请明确每个项目名称,责任部门为本单位内部主要负责该项目的部门;4.进度安排请明确主要时间节点;5.本单位多个项目请依次填写每个项目的信息。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