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5-25 点击数: 292
关于对《桂林路406号环境影响分析与
管理报告》有关意见的复函
上海华田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征求〈桂林路406号环境影响分析与管理报告〉有关意见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委托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桂林路406号环境影响分析与管理报告》(以下简称《分析报告》)开展技术评估。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对《分析报告》函复如下;
一、《分析报告》结合桂林路406号园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在开展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识别的基础上,梳理了环境影响和碳排放分析,提出了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合理性分析及优化调整建议,确定了环境管控及准入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求,内容较为全面,评价方法适当,提出的对策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二、建议你单位将《分析报告》所提建设项目环保告知清单作为园区招商引资的重要参考依据,结合园区产业发展定位和区位现状,不引进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项目。
三、建议你单位按照《分析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落实园区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优化完善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与生物安全保障措施,落实自行监测要求,在园区层面持续做好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恶臭(异味)污染物及噪声排放的自我管理。
四、建议你单位建立覆盖项目招商、项目建设、项目运行、退出清场等项目“全生命周期” 环境管理制度,以绿色低碳推进园区的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入园企业的宣贯和监管工作,督促入园企业按照国家和本市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制度要求,全面落实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做到连续稳定达标排放不扰民。对不听劝阻且拒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企业,应及时向我局报告有关情况。
特此函复。
徐汇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