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7-27 点击数: 160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档案工作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加强档案数字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由上海市档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主办的“2026年上海市档案数字化管理师职业技能竞赛”正式启动。为选拔优秀选手组成代表团参加市级竞赛,现面向区内各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开展初赛报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竞赛基本情况
(一)组织架构
本次竞赛为市级行业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由上海市档案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联合主办,上海市档案学会、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档案服务和教育中心承办。
(二)竞赛项目
竞赛设置档案数字化管理师(三级)和档案数字化管理师(二级)两个赛项,以《档案数字化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25年版)》为依据,结合新时代档案行业发展情况,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技能等内容。
(三)组织方式和证书配发
档案数字化管理师(三级)采用按参赛成绩配发证书方式组织,实行直接决赛制,通过相应等级技能评价方式进行选拔,成绩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参赛选手由上海大学配发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档案数字化管理师(二级)采用按参赛名次配发证书方式组织,实行直接决赛制,由竞赛组委会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结合行业实际自主组织命题,并向市竞赛组委会备案,决赛排名在参赛人数1/2(含)以上且符合条件的选手,采取“一赛一授权”的方式,以竞赛组委会名义、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代章形式,配发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赛事安排
2026年7月至8月由各区组织推荐报名和区内遴选,9月中下旬举办市级决赛,10月公布竞赛结果并颁证。
竞赛时长:两个竞赛项目各安排1天
竞赛场地:上海师范大学(桂林路100号)
(五)竞赛奖励
通过竞赛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选手,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本市人社部门有关规定,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二、徐汇区报名安排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本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档案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未享受退休待遇),且符合《档案数字化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25年版)》相应等级申报条件,并按要求提交职称证书、工作年限等相关佐证材料,具体如下: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档案数字化管理师(三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档案数字化管理师(二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8月7日。
(三)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请将报名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扫描为PDF)、职称证书、工作年限等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andwei121@qq.com。参赛人员限报一个赛项,不得兼报。
(四)选拔方式
区档案局统一资格初审后开展相关考核,并组织推荐遴选,择优选拔人员参加市级决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老师,袁老师;
联系电话:34768950,34768980
附件:2026年上海市档案数字化管理师职业技能竞赛暨长三角邀请赛报名表
徐汇区档案局
2026年7月24日
附件:
2026年上海市档案数字化管理师
职业技能竞赛暨长三角邀请赛报名表
区 申报 级竞赛 报名序号(由工作人员统一填写):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2寸照片 粘贴处 | |
身份证号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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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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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 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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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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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学历 |
| 所学 专业 |
| 毕业学校 与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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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 从事档案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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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反 面(有证件照面) 粘 贴 | 单 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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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 本市各级档案局(馆)、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档案工作在职在岗(未享受退休待遇)人员(长三角三省参照执行),符合《档案数字化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25年版)》相关申报条件的,可报名参赛,需提供职称证书、工作年限等相关佐证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