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9-09 点击数: 3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凌云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凌云街道”)就采购嘉川路(梅陇七、八村段)地块提升设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除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具有良好市场口碑、较好经营能力、完善管理制度。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
(四)报价人必须是项目的最终供应商。
(五)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须持有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嘉川路(梅陇七、八村段)地块提升设计项目
项目地点:嘉川路(梅陇七、八村段)
三、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
主要实施内容为绿化改造提升、增设坐凳、路面铺装等。
项目前期咨询:编制各类前期专项报告,支撑项目立项审批。
项目方案设计:负责项目方案设计,制作效果图,配合方案报审、修改及公示。
方案深化设计:编制方案深化图纸、设计说明及工程概算。
施工图设计:完成全套施工图、节点图纸,完成施工图备案。
全程施工配合服务:提供施工全过程技术交底,配合工程验收、竣工图审核及结算等服务。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验收合格结束。
(三)人员需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证;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
配备建筑、景观专业主要设计人员,人员配置满足本项目方案、概算、施工图全周期设计需要。
(四)安全责任
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的安全性、合规性负主体责任,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及上海市规范标准。
设计交底、现场配合服务中,及时提示现场安全风险;若因设计缺陷造成安全问题,由设计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设计单位自身派驻现场人员,落实自身人员安全管理。
(五)交付标准
所有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及项目立项批复、规划条件等要求,满足报审、施工、验收、结算全流程使用需求。
四、报价要求
欢迎对该项目有意向、品牌好、实力强、有经验的供应商参与询价。请于2026年9月11日17:00前向我单位提交密封的纸质询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内容:1.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2.报价单(必须,列明费用明细,报价应包含建设、运输、安装、税金等一切费用);3.供应商承诺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盖公章);4.其他项目材料(如有,盖公章)。
经凌云街道五人比价小组讨论并经凌云街道“三重一大”决策后确定成交单位。成交通知发出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所有递交的询价材料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在后续合同签订和履约中作实质性更改。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268号
联系人:郑介中
联系方式:021-54284008
附件:供应商承诺书(样式)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凌云路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