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部分代理记账机构资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20     点击数: 2132

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鼎沣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撤销代理记账资格申请。经审核,我局于2026年9月17日对该机构的代理记账资格依法予以撤销,注销其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自注销之日起,该机构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代理记账

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代理记账许可

证书编号

法定

代表人

上海鼎沣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91310120MA1HQY9L88

DLJZ31010420250004

林兰

 

特此公告。

 

上海市徐汇区财政局

2026年9月20日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