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1-30 来源:上海市徐汇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徐汇区民防办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徐汇区民防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进一步提升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统计信息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公开年报类信息2条,政策法规法规类3条,部门文件类3条,采购公告36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对需要公开的工作和事项,及时处理,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公开,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做好主要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部门文件、政策解读、统计信息、规划计划、办事指南、应急管理、公开年报等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步于公文起草、审核、签发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新媒体建设,做好“徐汇民防”微信公众号运维工作,发布工作动态,普及民防知识,不断提升“徐汇民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机制
对去年年度报告中体现的信息公开范围偏窄等问题进行整改,今年规范了采购公告类信息的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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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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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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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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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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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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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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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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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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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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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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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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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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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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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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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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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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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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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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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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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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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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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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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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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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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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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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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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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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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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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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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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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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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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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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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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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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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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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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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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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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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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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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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徐汇区民防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卓越徐汇”建设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格式还不够规范,存在“上传了就是公开了”的心理;二是部门整体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还不够完善,一些公开内容分类不细。
下一步,徐汇区民防办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相关工作程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探索“徐汇民防”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