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2-22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我单位有一批已过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需在财政资产系统进行报废处置及账务核销,该批次固定资产主要包括通用设备类、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涉及资产卡片326张,资产数量为326件,资产总额为1862514.37元。
按照徐汇区区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徐机[2012]14号)文件有关规定,我单位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事务所(上海新中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结论如下:
经评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徐家汇街道办事处委估的部分资产共计326项、326件(套),账面原值1862514.37元,账面净值0元。其中,鉴定为可报废的资产共计326项、326件(套),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的账面原值1862514.37元,账面净值0元,鉴定为可报废资产,残余价值评估值为7841元(新中创评报字〔2025〕第P122号)。
以上申请,请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