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7     来源:上海市徐汇区财政局

上海市徐汇区财政局2025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区财政局编制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徐汇”政府门户网站财政局部门页面(https://www.xuhui.gov.cn/caizhengju/)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徐汇区财政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南丹东路56号,邮编:200030,电话:021-34164530-6502,邮箱:xhcz_office@xh.sh.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用好区政府网站平台功能,发布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主要包括部门职能介绍、内设机构等;行政事务类信息2条,主要为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等;及时更新领导分工信息2条。二是规范公开各类财政信息,发布财务审计类信息68条,主要包括月度财政收支情况、从事代理记账资格审批公示、区政府本级预决算及调整预算、政府债务及债券预算资金调整方案等。全年累计通过“上海徐汇”门户网站-财政局部门页面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共7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区财政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1件),另有1件申请按照《条例》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件,占20%;不予公开1件,占10%;无法提供、不予处理及其他处理7件,占70%。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未出现被纠错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区财政局积极推进并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共形成38条主动公开事项,并将其作为今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工作规范。持续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予以公开,对已公开的信息做好定期巡检,发现内容全部或部分失效的,及时进行删除或调整完善。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上海徐汇”门户网站,持续畅通政民互动渠道,通过“在线咨询”平台,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025年共收到群众咨询件9件,均按时办结。持续优化财政信息集中公开功能栏目建设,累计发现4处财政公开栏目被隐藏等问题并联系区政府网站运维人员进行修正,推动区内各单位财政公开栏目设置更统一、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区财政局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组织多场财政信息公开培训,提升全区各部门和单位编制2024年决算套表(包含决算报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2025年预算套表(包含预算报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等财政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推动全区财政信息公开整体质效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 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 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公 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 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 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 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 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 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 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 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 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在持续推动财政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一定进展,同时也认识到,当前随着人民群众对社会治理参与度的不断提升,公众对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不断加大,如涉及小区加装电梯资金使用情况、部门单位预算内容等申请事项持续增多,但如何在依法合规答复的同时,更清晰便捷地引导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概念和范围,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是我们下一阶段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培训、指导和宣传的重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深化政务公开,举办政府开放月活动

2025年,区财政局累计举办4场政府开放月活动,围绕财务管理新环境、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惠企政策等内容,赋能中小微企业发展,增强财务人员资金运作能力与风险防控意识,持续提升为民服务精细化、专业化水平。

2.加强培训指导,提升信息公开准确性

2025年,区财政局聚焦核心领域,不断总结经验做法,持之以恒牵头抓好本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精心做好前期准备,与市财政局对接明确预决算公开的表式模板及公开时间等,细化本区相关工作方案,编印预决算信息公开培训手册及操作指南;二是针对性开展培训指导,年内多次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财政信息公开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和公开标准,解读操作步骤,针对历次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提醒,督促各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预决算信息主动公开;三是高效开展多轮核查,对全区298家单位的财政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多轮核查,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发现问题,紧盯整改环节,确保问题销号清零,以此形成信息公开“指导-核查-整改”管理闭环,持续提升全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

七、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徐汇区财政局2025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