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1-09 来源:上海市徐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徐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规科)
负责委内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拟定、公文起草印发、信息报送。负责行政目标的管理、督办工作。负责牵头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负责组织人事、纪检、法治、党务、群团、老干部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负责文件收发、印章、财务、资产、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负责保密、政务公开、文秘、档案、信访、“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工作。负责牵头协调人大代表意见、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跟踪落实工作。负责行政诉讼应诉及复议事务办理工作。
(二)综合规划科
组织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研究提出本区经济、社会和城区中长期发展战略。指导部门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本区重大综合性规划。组织研究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思路建议,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监测分析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调研工作。组织制定和协调综合性的重大政策和方案。组织协调管理委重大课题研究。
(三)投资管理科
开展政府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及资金计划、调整计划。参与市区重大项目推进。审批使用区级建设财力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部分项目初审转报。负责对维修维护类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概算批复。负责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负责本区范围内申请国家和市级相关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初审、转报。开展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和核准以及初审转报。负责本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按照分工做好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承办经济动员工作任务,做好经济动员潜力调查,参与和配合开展国防动员演练。按照分工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根据市区要求,开展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查、承办(或转办、督办)、决定、制证等工作,协助区行政服务中心做好综合窗口建设。
(四)环境资源科
负责落实推进全区“双碳”和节能减排工作政策制定、目标任务分解、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落实有关节能重大任务目标,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和规划建议。负责全区能源资源的统筹平衡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预测预警。负责落实上级各类节能考核要求,制定重点用能单位“双控”目标。
(五)改革与社会发展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协调、积极推进本区经济领域相关改革,牵头拟订经济领域改革方案、计划。推进区域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的研究工作。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平衡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与规划实施,推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配合开展人口综合调控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效能建设。
(六)营商与社会信用推进科
参与制定本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方案、计划,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组织拟订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负责社会信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推进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应用,加大信用宣传力度。
(七)产业发展科(科创办秘书科)
负责区产业政策的综合协调,牵头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高技术服务业产业园区建设。负责本区范围内申请国家和市级相关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初审、转报与跟踪。负责区政府投资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执行领导小组决议。负责区科技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区科技创新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提出具体的落实意见与任务分工。协调落实国家和上海市科技创新发展相关工作任务,负责研究制定区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规划和方案、年度工作、重点项目,统筹集成科技创新发展相关政策。负责协调推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区政府与漕河泾开发区(徐汇)合作相关工作。
(八)价格综合科
组织实施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行使辖区内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或调整职能。负责对区域内低保、低收入家庭收支情况的抽样调查。负责开展成本调查、成本监审。负责辖区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分析和预警。依法开展价格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