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民防办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29     来源:上海市徐汇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徐汇区民防办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徐汇区民防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进一步提升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举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其中信息公开答复类1条,公开年报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4条,政协提案答复类2条,采购公告2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对需要公开的工作和事项,及时处理,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公开,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期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做好主要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部门文件、政策解读、统计信息、规划计划、办事指南、政协提案、公开年报等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新媒体建设,做好“徐汇民防”微信公众号运维工作,发布工作动态,普及民防知识,不断提升“徐汇民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全年发布420条信息,其中原创45条。

(五)监督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民防办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非政府采购项目购买行为的风险防控,规范,采购公告类信息的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徐汇区民防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量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单一;三是将业务工作与信息公开相结合的能力不足。

下一步,徐汇区民防办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增加人民群众关心的政策类公开信息发布;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探索“徐汇民防”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