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5-30 来源:上海市徐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合作交流、文件起草、会议会务、安全、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党务、宣传统战、后勤应急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
2.法规科。负责信访接待、“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普法教育、法治宣传工作。组织疑难项目业务讨论、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法律咨询等工作。
3.城市设计和风貌管理科(地名管理科)。组织编制本区区域范围内的总体城市设计、专项城市设计引导、重点地区城市设计,为规划编制提供功能组织、空间利用、景观塑造方面的支撑和依据;负责区域范围内重要道路景观风貌设计、绿化景观和公共空间设计等。承担本区范围内历史文化风貌区、风貌保护街坊的相关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历史建筑及50年以上建筑的相关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风貌区、风貌保护街坊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其他依法应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按照立项空间准入条件、用途管制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履行审批职责。贯彻执行本市有关地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本区地名管理、地名规划编制、地名文化研究等工作,推行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地名档案。
4.规划管理科(城市更新科)。负责编制本区范围内区域发展战略和国土空间规划、单元规划、重要功能区规划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全区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绿化、水系等重要专业系统规划,以及重点地块的规划研究等。负责全区市政工程项目规划资源的行政许可,按照立项空间准入条件、用途管制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履行审批职责。负责“多规合一”信息平台管理,承担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和管理本区城市更新工作,注重区域统筹,调动社会主体的积极性,推动地区功能发展和公共服务完善,实现城市协调、可持续的有机更新。
5.自然资源科。承担本区有关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本区有关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研究提出本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负责指导本区各类自然资源权籍调查、确权、登记管理、争取调处、成果应用等工作。指导本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开展有关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区自然资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产工作。
6.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本单位审批服务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督办。组织推动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历史文化风貌区、风貌保护街坊范围以外的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其他依法应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按照立项空间准入条件、用途管制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履行审批职责。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审批、行政审批事项信息统计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查、承办(或转办、督办)、决定、制证等环节,并集中至区行政服务中心为综窗受理提供后台支撑和业务咨询等。
7.研究发展科。负责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业务资料的汇总及梳理分析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涉及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相关政策的分析研究。负责组织开展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前瞻性、宏观性项目研究并拓展创新性研究思路,提出可行性决策方案。负责城区整体层面规划资源战略和路径研究等宏观层面课题研究工作。负责组织起草规划和自然资源大型工作会议的汇报材料和重要文稿。负责参与编制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