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10-16 来源:上海市徐汇区数据局
徐汇区关于推动区块链等新一代
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推动区块链、数据要素、可信数据空间等领域的技术攻关、产业发展、应用创新和生态培育,打造以技术创新生态为特色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聚集区,推动徐汇区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徐汇区数字经济发展,制定本扶持意见。
一、支持对象
本意见适用于从事区块链、数据要素、可信数据空间等领域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机构,以及其他依法经区政府批准的支持对象。上述主体须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支持方向
聚焦国家、上海市及徐汇区相关产业发展战略与政策导向,重点围绕区块链、数据要素、可信数据空间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着力推动底层核心技术研发、产业生态构建、应用场景拓展等关键环节突破,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及经济增长提供支撑。
三、支持内容
(一)加强技术创新与能力建设
1.鼓励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区块链、数据要素、可信数据空间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对开展关键技术研发的企业和机构,按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研发投入的30%给予支持,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国家“两重”项目,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关键任务落地建设。对取得国家级、市级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可给予一定支持。
2.支持前沿领域创新平台建设。集聚科创资源,围绕区块链及数据技术创新、人才培养、产业培育等领域支持打造协同创新平台,推动各项创新发展试点落地,可给予一定支持。
3.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应用。支持依托国家级区块链基础设施底座开展应用场景建设,或者跨链接入国家级区块链网络基础设施并开展互操作,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上云,可给予一定支持。
(二)加强产业培育与生态构建
4.加强产业生态支持保障。支持区块链、数据要素等领域系列产业载体扩大规模,提质增效,形成产业生态,对系列产业载体及区块链、数据要素、可信数据空间等领域相关经营主体和生态活动,给予一定支持。
5.推进数据要素可信流通体系建设。鼓励区块链、高质量数据集、可信数据空间等领域相关企业和机构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支持数据加工主体开发高质量数据集产品,对企业购买非关联方高质量数据集用、数据资源产品与服务,可给予一定支持。
四、附则
1.在享受本意见政策期间,如同时可享受本区其他同类政策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上海市颁布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2.对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行为,将追究扶持对象的责任,并收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并根据市有关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扶持对象,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在一定时期内取消相关对象申报扶持资金的资格。
3.本意见规定的经区政府批准、经综合评估、经评审等(以下统称认定),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认定条件和规范透明的认定程序,依法依规开展相关认定工作。
4.本意见由徐汇区数据局会同徐汇区投资促进办公室、徐汇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5.本意见自2026年X月X日起试行,试行期二年。
相关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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