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 2026-04-14     来源:上海市徐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承担文电、会务、接待、机要、保密、档案、信息、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消防)、应急管理、平安建设等工作,建立局系统信访矛盾跨部门联席会商等工作机制。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负责接待群众来访,承担受理、转送、交办、协调处理来信来访、“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工作,组织开展信访业务培训。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党组会议会务工作,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贯彻落实党组重大决策,对党组决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协助党组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宣传、统一战线、群团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

    (三)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查、承办(或转办、督办)、决定、制证等环节,并集中至区行政服务中心为综窗受理提供后台支撑和业务咨询等,与专业科室就现场核查、技术勘验、评估论证等工作事务做好对接。牵头推进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效能建设。承担本局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四)就业促进科。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促进就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制定区级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并组织开展政策宣传。监督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推进促进就业有关实事项目和考核指标的落实。指导和协调全区就业服务工作。实施就业援助,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承担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岗位设置、岗位聘用、交流等人员综合管理工作。承担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因公出国(境)审查工作。协同做好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负责本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评价、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工作,做好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的审核工作,承担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有关工作。

    (六)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指导技能竞赛活动,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七)劳动关系科(监察仲裁科)。推进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负责相关劳动关系工作政策的实施。落实企业职工工资分配宏观政策,开展薪酬调查工作。指导企业执行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等企业职工福利方面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政策,指导区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工作。参与根治欠薪有关工作。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法律、法规。指导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研究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相关问题。促进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八)社会保障科。负责区社会保障相关工作,拟订区被征地人员相关政策。承担本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相关指导工作。

    (九)行政执法科。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协调处理因劳资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依法制止和纠正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承办欠薪线索平台等的协调处置。负责欠薪垫付的审核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工资保证金存储和备案管理。其他执法案件办理程序中需要处置的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