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2-13 来源: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行政科)。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往来文件、信函、资料的收发及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公文印发工作。负责中央、市委印发的党内文件、机密级以上刊物等机要公文的收发、传阅和清退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工作会议的安排及相关会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社会保障、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工会及老干部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印章保管使用。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档案管理和信访工作。
(二)综合科。负责安排区政府领导工作日程,协调安排区政府领导的各项政务活动。负责区政府领导召开的专题会(协调会)等会务工作,做好会议方案、会议通知、会场布置、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负责起草区政府分管领导在区政府工作会议、向人大和政协报告或通报工作、工作专题会及其他重要会议讲话稿。负责区政府领导重要政务活动的记录整理、督办反馈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组织和信息报送工作。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和区政府办公室工作安排,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供区政府领导参考。
(三)督查科。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镇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实施市、区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部署情况。负责对市、区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进行跟踪、督办、推进。负责对区政府各类会议和文件决定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负责区政府系统运行目标管理工作立项、推进、督促、评估、考核。做好上级要求的专项督查等配合工作。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镇的督查工作,建立、完善组织网络、工作网络和信息网络。
(四)建议提案科。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对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进行协调、分办、督促、检查、指导,评估区政府系统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或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区政府有关执法检查工作、专题工作审议报告的办理答复工作。负责区政府与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关联络、协商工作。反映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区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法律事务科(政务公开科)。负责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研判。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拟签署合同或协议、区政府常务会议材料等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区政府对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备案、审查、清理。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区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负责编制本区政务公开年度要点,落实重点领域公开情况,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督促落实政策文件解读、回应工作,扩大公众参与。负责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主动公开目录标准化体系建设。负责区政府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
(六)联络科。负责区政府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工作。负责市政府、上级机关及兄弟单位来访调研任务的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区政府主要领导专题调研及活动安排的相关工作。负责审核区政府系统的全区性大型会议(活动)方案报区政府领导审批,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七)外事综合科。负责贯彻执行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配合做好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来访的接待工作。负责统筹安排区领导参加非经贸外事活动。负责本区与国外友好城市或地区交往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及综合性工作。指导本区外事接待、对外交往及涉外参观点建设工作。负责本区人员因公出国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办理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申办签证及因公人员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通行证的签发和签注。在市外办指导下,参与与外国领馆交往的相关事宜。配合做好辖区内驻沪领事机构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有关涉外安全事务。负责受理有关外事、涉外工作的相关事宜,指导、协调、请示重要外事和涉外活动。协助市外办等相关部门做好对外友好人士表彰、奖励等申报工作。负责外事干部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中共徐汇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调研科。负责区政府综合性研究咨询工作。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及区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等文稿,组织或参与区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修改,参与区委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负责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参与或协助组织区政府主要领导的调研活动及重要会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有关资料,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负责对本区课题调研立项预算进行审核,指导、协调区政府系统政策研究、决策咨询、课题调研工作。
(九)合作交流科(接待科)。统筹、组织、协调本区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对口支援干部的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农村综合帮扶、革命老区对口合作、沪连对口合作等工作。协调本区与友好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合作交流工作。配合做好本区党政代表团赴外省市区学习考察的相关协调和保障等工作。负责区政府接待工作、接待经费的管理。负责联系、协调、指导区政府各部门,街镇的接待工作。负责与区域内驻沪办事机构的联系、服务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