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S0024363850202600131 主题分类 : 工商 发布机构 :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 徐市监网监〔2026〕48号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 公开渠道 : 网站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区政协十五届七次会议第26-C104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06-11

办理结果: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徐市监网监〔2026〕48号

 

对区政协十五届七次会议第26-C1044号

提案的答复

 

罗陵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住宅电梯广告内容与投放管理,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当前住宅电梯广告问题的关注。电梯作为居民高频使用的封闭公共空间,其广告内容直接关系到社会文明风尚、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及居住体验等。您反映的未成年人导向性广告、不适宜内容无差别投放、投放管理责任缺位等问题,是目前监管实践中需要着力解决的痛点。提案从完善标准、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多元共治四个方面提出的建议,为我们与相关责任部门进一步履职尽责提供了有益借鉴。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对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属于物业管理活动(利用物业共用部分从事广告等活动的,应当经业主大会或者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同意),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辖区广告的内容监管。根据现有法律法规体系,国家层面目前尚无一部专门针对电梯广告的单行法律或行政法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以虚假广告、禁止性规定等普遍性合规要求进行内容监管,电梯广告属于类似户外广告的一种具体细分场景。对于电梯广告的内容监管,通常是“事前指导+事后监管”,在提供事前合规咨询预审服务的同时,通过严格的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与执法处罚等,实现对市场的动态规范与长效管理。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尽管国家层面尚无专门的电梯广告管理规定,但近年来地方立法和标准实践已走在前列,比如,自2025年11月30日起正式实施的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 5229—2025《电梯广告投放管理规范》,其中明确建议应减少网络游戏、成人用品广告在住宅电梯中的投放频次;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本市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户外广告具体范围的通知》,是上海市的一项创新举措,全国率先出台并经历两次修订,精准划定红线,明确禁止发布医疗(妇科/男科等)、性用品、殡葬、过度暴露人体等类别的户外广告。电梯广告虽不定义为“户外广告”,但属于公共场所广告,无分级分类且面向不特定人群,在内容监管上应参考户外广告的不良影响等评价指标,监管核心任务绝非仅查处虚假宣传,更要聚焦防范内容安全风险、未成年人保护、强化宣传导向管理及筑牢意识形态防线等。

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开展行政约谈、专项整治、法律法规培训等多项举措,指导广告经营单位落实广告审查责任,要求其健全广告审查、广告发布等广告经营相关制度,积极倡导广告行业守法,推进广告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正确实施。一是提高法治宣贯精准度。区市场监管局独创了“向阳花圃”法宣沙龙,通过预防性监管与前置性服务,助力企业合规经营,去年以来,累计为80余家辖区广告企业解决广告相关合规问题百余个。对于户外广告内容监管,探索建立了“企业-所队-科室”三级合规筛查机制,严密防控广告内容导向性风险。二是强化法治宣贯覆盖面。今年4月,区市场监管局召开户外广告内容安全风险防范培训会,区内各户外广告设施阵地方、广告经营单位负责人、区内商用及住宅楼宇的主要梯媒经营单位等近百家企业参会,为辖区广告阵地方和经营单位负责人敲响警钟,明确“谁发布、谁负责”的主体责任。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根据有关规定,市民若是发现有涉嫌违法的电梯广告及相关行为,可通过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15投诉举报专线,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区市场监管局开通了节假日专项维权热线96928315,同时还有维权联络点、现场接访等投诉举报的多种途径。

此外,区市场监管局与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保持密切配合,发挥横向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住宅电梯广告投放内容审核。广告公司进行广告投放和定期内容更换时,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应在场进行前置审核和内容把关,对存在不良引导、违背公序良俗等不当内容的电梯广告,主动与广告公司沟通反馈,要求其进行调整,确保在源头上规避不当投放。二是在日常巡查中重点关注住宅电梯广告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巡查中如发现广告公司存在不当投放的情况,及时与广告公司沟通下架不当广告内容,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给业委会、属地街镇和市场监管部门。对于业主日常反馈、投诉的电梯广告不当投放的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予以响应,前往现场确认并采取措施,避免不当内容持续传播造成负面影响。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电梯广告内容监管:一是完善合规制度,筑牢管理根基。向市市场监管局建议推动针对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含电梯)电梯广告发布指引的研究起草制定,建议重点明确广告内容负面清单,特别是将含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适宜内容等纳入严格限制范围。二是深化协同共治,凝聚监管合力。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住建、绿容、城管等部门在户外广告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的常态化机制。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电梯广告日常巡查排查机制,督促其履行发现、劝阻、制止、上报等职责,从基层环节筑牢内容合规防线。发挥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的监督作用,指导业主通过合法程序规范电梯广告的合同签订、收益分配等事项,充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决策权。三是强化源头合规建设,推动企业自律。持续开展广告法律法规培训,特别是针对辖区重点广告点位的阵地方与运营方,加强行政指导,引导企业从“要我合规”向“我要合规”转变。组织专题行政约谈会,对电梯广告发布者和广告经营者进行集中提醒告诫,指导完善内部广告审查机制。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共治。加大广告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贯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社区公告栏、电梯提示贴等多种方式,提升居民对电梯广告权利归属、内容标准及监督途径的知晓率。广泛宣传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相关政策,鼓励物业、业委会、运营企业和居民共同参与电梯广告内容审核与监督,形成政府主导、行业自律、业主参与、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

最后,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1日     

(联系人姓名:周雅贤,联系电话:24092222*3101,联系地址:南宁路969号1122室,邮政编码:20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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