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0     来源: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申诉、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为了更好地贯彻《条例》和《规定》要求,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更加规范高效,我局坚持以群众的满意度、感受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流程、机制。截至2022年12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相关情况如下:

(一)组织架构明确、工作职责清晰

自《条例》和《规定》实施以来,我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和上海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结合当下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对标更高标准、实现更高突破。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局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场合专题审议讨论信息公开工作。区局建立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所队协调配合的日常工作运转机制。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安排,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南宁路969号)一楼C厅设立综合咨询窗口,及时受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诉求。办公室安排干部专门负责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

(二)工作流程顺畅、工作制度完善

按照区局《政务信息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维护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文、公示公告、各条线监管信息等各类主动公开信息的时限、流程规定。依申请公开方面,积极发挥办公室的上下联动协调职能及科室的专业执行职能,对疑难申请及时召开工作协调会并及时与上级业务部门共同请示,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程序的准确无误。

(三)深化组织学习、强化队伍建设

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成立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按时安排干部参加市局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同时利用自行开发的线上培训系统“砥石学堂”对全局干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线上培训,通过考试检验培训成果。重视保密工作,注重对干部保密意识的宣贯培养,杜绝泄密隐患,截至12月31日,区局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和《规定》,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各类公文、信息的公开属性进行把关梳理,共计在区政府网站公开设主要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部门文件等30个栏目。

截至12月31日,行政发文共146件,其中主动公开78件,占53.42%;依申请公开2件,占1.38%;不予公开66件,占45.20%;无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把关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情况,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站予以公开。

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按时编制《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并按计划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及时梳理徐汇区市场监管领域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指南内容,并及时在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予以公开。根据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统一要求,将信息公开目录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主动公开决策草案、决策说明、意见征集情况,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通过区政府网站等平台同步征求意见,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将信息公开指南纳入全区工作指南中,并纳入相关政府信息的分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由区政府统一对外公示;于2022年10月31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对外公开年度部门预决算等财务内容。

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我局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每月对区局食品抽检、药品监管、医疗器械监管等重点安全领域监管信息予以公示;通过区政府工作平台按时更新区局要闻信息。建设、维护区局微信公众号:徐汇市场监管及区局微博:徐汇市场监管,下发《政务信息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维护管理规定》,规范公众号信息维护,及时对外发布区局要闻及各条线工作信息。微信发布的推送均开放留言功能,及时回应市民群众关切。截至12月31日,共发布微信推送988条,其中原创推送262条,转载推送726条,发布微博1423条。

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通过对公开事项的全面梳理,形成了公开事项清单和工作流程清单,同时区局还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深化微信公众号推出“e”系列服务功能建设,规范各基层所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实现监管、证照、服务等信息的及时互通互联。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6

2438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78

+35.79%

1328

行政强制

27

-29.62%

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86000元

 

三、依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办理机制情况

进一步理顺依申请公开件办理工作机制,优化“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分派答复、主办科室牵头拟写”的工作分工。对疑难复杂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办公室牵头召开会商会议,共同研究处理意见。

(二)公开答复情况

截至12月31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件,其中当面申请3件,网上申请38件,信函申请5件,其中37.8%涉及行政处罚类信息,62.2%涉及综合监管类信息及咨询类信息。

在4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答复45件。其中“同意公开”的15件,占答复总数的33.3%;“不予公开”的1件,占答复总数的2.2%;“无法提供”的4件,占答复总数的8.9%;其他处理25件,占答复总数的55.6%。

(三)依申请公开服务情况

由主办科室视情况主动向申请人了解诉求、目的等情况,对于咨询、投诉、举报、信访等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的申请或无法按申请费提供政府信息的,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申请人配合理解;对“补正”、“信息不存在”等答复口径亦适当提供便民信息供申请人参考。

基于便民原则,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主要根据申请人的要求直接向申请人寄送或由申请人自行领取告知书。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

3

0

0

0

0

4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2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4

1

0

0

0

0

25

(七)总计

42

3

0

0

0

0

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截至12月31日,就依申请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0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0件;复议后起诉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开放活动情况

于2022年9月20日开展了“质量月系列活动·企业开放日”——走进上海市园林科学规划研究院,通过介绍浏览、观摩体验、互动交流等形式展示单位质量管理成果和特色,区局微信公众号对开放日活动开展效果予以宣传报道,提高社会质量意识和质量水平,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增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获得感,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流程有待进一步理顺;二是团队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更多创新工作举措有待进一步挖掘。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尤其是公文公开的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公开主体、范围、内容、方式、程序及相应要求,根据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理顺“发文时专人审核、发布后及时公开、归档后定期移交”的规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与及时性。二是明确职能分工。落实业务科室对公文的公开属性、密级进行初审、办公室进行复审的管理制度,确保公开属性准确,由办公室副主任及两名干部统筹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并按时参加市局、区等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确保最新要求的及时上传下达,做到层层抓落实、级级抓督促,形成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一盘棋、各部门通力合作的良好态势。三是创新公开渠道。持续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各类新媒体宣传主阵地建设,拓展政民互动平台渠道;紧紧围绕全区市场监管系统中心工作,结合走访、慰问、调研了解企业、群众更为喜闻乐见、普遍接受的信息公开渠道,探索更多新颖、实用的政务信息公开手段,有计划、有重点、有深度地开展新闻宣传,让社会公众眼中的政务信息公开更为便捷、高效,实现“触手可及”的功能愿景。

七、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截至12月31日,共接受市民咨询273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2次,网上咨询215次,当面咨询接待26次。

 

   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