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0-14
徐汇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5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自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服务业统计源头数据的准确性,徐汇区统计局定于2025年10月组织开展全区服务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工作。
徐汇区全部规上服务业企业。
2025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
对2025年F203表填报的内容进行自查,重点自查指标为营业收入和应交增值税,自查报表期别为2025年1-9月。
请各相关单位完成自查并于2025年10月27日前将《服务业统计数据自查回执》(见附件)反馈至相关街道镇统计机构,对回执内容请务必全部按实勾选。
五、注意事项
请各相关企业充分重视本次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工作,认真做好数据自查、异常数据说明等工作。如在核查中发现统计调查对象存在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的情况,相关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上海市统计条例》依法处理。
附件:服务业统计数据自查回执
上海市徐汇区统计局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
服务业统计数据自查回执
单位名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业务活动:
是否了解统计法律法规(在相应处打“√”)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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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制度规定要求上报统计报表(在相应处打“√”)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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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是否为企业独立上报(在相应处打“√”)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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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是否包含下属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在相应处打“√”)(营业收入应包含下属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但不包含下属子公司营业收入)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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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报统计数据是否存在差错(在相应处打“√”)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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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并使用统计台账(在相应处打“√”)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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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应交增值税采用哪种方法(在相应处打“√”) |
□ 方法一 |
□ 方法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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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错情况一览(无差错可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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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名称 |
指标 名称 |
计量单位 |
报告期 |
上报数据 |
实际数据 |
差错额 |
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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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