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S0024368010202500027 主题分类 : 统计 发布机构 : 上海市徐汇区统计局 发文字号 : 徐统发〔2025〕3号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 公开渠道 : 网站
徐汇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5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自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0-14


徐汇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5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自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服务业统计源头数据的准确性,徐汇区统计局定于2025年10月组织开展全区服务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工作。

  • 对象范围

徐汇区全部规上服务业企业。

  • 自查时间

2025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

  • 自查内容

对2025年F203表填报的内容进行自查,重点自查指标为营业收入和应交增值税,自查报表期别为2025年1-9月。

  • 自查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完成自查并于2025年10月27日前将《服务业统计数据自查回执》(见附件)反馈至相关街道镇统计机构,对回执内容请务必全部按实勾选。

五、注意事项

请各相关企业充分重视本次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工作,认真做好数据自查、异常数据说明等工作。如在核查中发现统计调查对象存在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的情况,相关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上海市统计条例》依法处理。

 

附件:服务业统计数据自查回执

 

 

上海市徐汇区统计局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

服务业统计数据自查回执

单位名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业务活动:

是否了解统计法律法规(在相应处打“√”)

□是

□否

是否按制度规定要求上报统计报表(在相应处打“√”)

□是

□否

数据是否为企业独立上报(在相应处打“√”)

□是

□否

营业收入是否包含下属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在相应处打“√”)(营业收入应包含下属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但不包含下属子公司营业收入)

□是

□否

已报统计数据是否存在差错(在相应处打“√”)

□是

□否

是否建立并使用统计台账(在相应处打“√”)

□是

□否

填报应交增值税采用哪种方法(在相应处打“√”)

□

方法一

□

方法二

差错情况一览(无差错可不填):

报表名称

指标

名称

计量单位

报告期

上报数据

实际数据

差错额

情况说明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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