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2-26 来源:上海市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4年度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市、区两级政务服务要求和房管行政许可事项相关规定,房管局有6类行政许可事项已入驻“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分别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内资)二级资质”“商品房预售许可”“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和“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其中,商品房预售许可列为“好办快办”区级特色创新,房地产开发企业(内资)二级资质列为即办件;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减时限率达77%。目前,前三类行政许可事项的政务服务指标均达市、区两级相关考核要求。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4年度,房管局受理六类行政许可事项共计53件,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内资)二级资质受理24件,均为当场办结;商品房预售许可受理19件,均为按期办结;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受理10件,均为按期办结。在办结事项中,按期办结率为100%,涉及告知承诺2件。目前,全部受理事项均按照行政许可办理规定办结,无超期办件,无收费办件。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本年度批后开展主动监管共计38次,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内资)二级资质2次,重点催促告知承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60个工作日内补交相关缺项材料;商品房预售许可监管36次,采取认购现场监督、预售资金监管、摇号选房监督等批后监管,针对年底前交付项目,临近交付时间节点,到现场指导企业按时交付,确保各项目顺利进行。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房管局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工作,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先后主持召开局行政审批工作会议,重点就行政审批服务现实状况、薄弱环节作全面剖析,针对具体问题逐项逐条梳理出改进措施,有力推动智能化审批服务水平。
鉴于房地产行业风险增高的实际情况,以及“保交楼、稳民生”的重要工作要求,会同项目资金监管银行,共同加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并将公建配套用房监管与预售资金监管相结合,采用企业申报方式在预售许可阶段加强项目成本构成排摸,与资金监管银行共同明确预售资金支出类目,划定资金监管红线,为应对未知风险留出余量,以此提高项目公司应对交付风险的能力。
五、监督制约情况
针对黄牛试图通过“假借结婚”“代持”等方式,规避限购及计分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扰乱市场秩序的现象,我局结合自身特点,跨前指导瑞峰宁苑、瑞盛宁苑、汇元雅苑等热门预售项目,制定认筹、摇号、选房方案及相关流程,会同公安机关、城管执法部门、交易中心等部门联合约谈相关认购人员,规范流程秩序,确保项目开盘活动顺利进行,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因素影响,市民越来越看重新房交付工作,其带来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多。为此,房管局提前谋划,提前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联络,及时掌握企业相关动态,
严格按照交付标准对现场进行踏勘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完成整改,在做好发证前许可审批跟进和服务的同时,也做好发证后房屋交付业主的监督指导工作。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对标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房管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制定专业的监管制度不够;二是主动开展监管的活动不够;三是对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力度不够。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加强行业监管工作力度,有效制定相应的监管制度,并督促落实到位;二是积极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有效开展联合监管活动;三是在商品住房预售过程中,继续会同监管银行进一步加强对于预售资金的监管,保障预售的商品住房顺利交付。
附件:1.上海市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办理和批后监管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