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28     来源:上海市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上海市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徐汇”门户网站(www.xuhui.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市政府和区政府政务公开要点的要求,围绕局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积极贯彻“五公开”要求,以网站和新媒体为主要平台,积极做好房管领域各有关事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属于本部门政务信息,内容主要包括:部门预决算、保障性住房、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信息。2022年通过区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继续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本局相关办理流程,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局做好房管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及时发布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按照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地完成本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的发布工作。严格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不断完善我局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本机关公文的公开比例。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一网通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网上咨询等渠道,对热点问题及时作出解答回应。同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介,运用政策咨询解答、发放法律文本、手机短信或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宣传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政务公开。主要通过徐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务微信“徐汇房管”、“徐汇征收”和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网站进行信息发布。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网站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公开条目。根据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加强对政府信息工开服务质量的评价和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3

12

0

0

0

0

35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7

0

0

0

0

0

6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8

0

0

0

0

0

8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9

12

0

0

0

0

23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5

0

0

0

0

0

4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43

12

0

0

0

0

355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43

12

0

0

0

0

35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8

0 

 0

0 

 8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内容形式的丰富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个别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培训和指导,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审慎规范答复,全面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质量。二是继续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综合运用政策问答、图示图解、视频动漫、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形式,提升对政策文件的多元化解读水平。三是深入挖掘,将重点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高度融合,优化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信息处理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要求执行,并将收费事项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2022年,我局共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二)政府开放月活动

2022年,根据“政府开放月”活动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优秀历史建筑修缮工艺》的线上专题讲座和在线交流活动。讲座主要介绍了关于风貌保护区的历史和演变过程以及针对修缮人才的枯竭,建立徐汇工坊,培养后续历史保护建筑修缮工匠等内容,最后进行了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