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4     来源:上海市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3年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上海市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徐汇”门户网站(www.xuhu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行政审批(法制)科联系(地址:徐汇区漕溪北路.366号1号楼11楼,邮编200030,电话:021-6437543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上海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属于本部门政务信息,内容主要包括:部门预决算、保障性住房、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信息。2023年通过区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继续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本局相关办理流程,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房管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发布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按照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地完成本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的发布工作,不断提升本机关公文的公开比例。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一网通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网上咨询等渠道,对热点问题及时作出解答回应。同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介,运用政策咨询解答、发放法律文本、手机短信或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宣传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政务公开。主要通过徐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务微信“徐汇房管”、“徐汇征收”和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网站进行信息发布。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网站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围,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2

4

0

0

0

0

3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7

0

0

0

0

0

8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6

0

0

0

0

0

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6

3

0

0

0

0

1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85

1

0

0

0

0

86

(七)总计

312

12

0

0

0

0

3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0

 0

1

6

1

0 

 0

0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策解读的时效性还不够强;二是网站更新维护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继续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综合运用政策问答、图示图解、视频动漫、短视频、等形式,提升对政策文件的多元化解读水平和解读时效性。二是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更新及维护政务公开栏目,切实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信息处理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要求执行,并将收费事项在“上海徐汇”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2023年,我局共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二)政府开放月活动

2023年,根据“政府开放月”活动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三旧变三新”居民政策宣传活动,向居民进行“三旧变三新”政策宣传和答疑。